摘要
同志们、朋友们:今天,政府部门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相聚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规范佛教、道教放生活动问题,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佛教、道教都具有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理念和传统,历来重视保护环境。1998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决定,秉持“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传统理念,三国佛教界每年4月在本国植树,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净化社会人心。1995年,中国道教协会参加在英国召开的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会议,发表了《中国道教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宣言》。2003年,中国道教协会在甘肃省民勤县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2006年至2008年,中国道教协会联合学术机构和企业,先后召开3次“中国道教宫观生态保护论坛”,提出了“生态道观”项目,此举得到联合国开发署的关注,并得到有关国际环境组织的支持。2009年,中国道教协会制定了《中国道教界保护环境的8年规划(2010—2017)纲要意见》,要求将生态保护纳入创建和谐宫观目标。
出处
《法音》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4-6,共3页
The Voice of Dha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