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3号)和《关于继续深化“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身边的好学校”推介要求1.推荐学校基本条件: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初中校为主;基本无择校问题:有鲜明办学特色和亮点。一般不推荐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当地第一中学等优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