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一两年来,关于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关注度持续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要熨平货币政策对住房市场的影响,在商业性住房金融之外有必要实行与公共住房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十二五”规划所确立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计划顺利实施的关节点在于资金。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为保证公共住房政策的有效推进,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做支撑。否则,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难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比如,实行“合同储蓄”模式的英国、德国、奥地利等国,其房贷的实质是“合作”而非赢利。在德国,合同储蓄大约占到房贷总额的一半,而且期限长达30年,这种长周期设计几乎可以抗衡任何金融市场的波动。再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实行强制性储蓄融资和公积金制度,美国的联邦住房银行系统,韩国的国民住宅基金,巴西的国家住房银行都发挥着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功能。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4年第8期1-1,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