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并逐步在各级院设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其职能定位于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程序方面的监督。文章阐述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构施行实体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开展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和建议。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21-122,共2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