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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提取委托加工审批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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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管。《通知》指出,自印发之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律停止中药提取委托加工的审批,已经批准的可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
出处 《江苏中医药》 CAS 2014年第9期32-32,共1页 Jiangsu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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