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设置法本法硕专业至今已有5年。现行法本法硕培养机制在课程设置、导师制度、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实习机制以及考核机制等诸多方面均存在问题,导致学生培养质量不高,培养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的目标未能真正得以落实。建议培养单位围绕法律实务技能培养这一中心,从课程设置、导师制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出处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4年第9期143-145,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技能培养机制创新研究>(JG2012A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