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原则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的运作。政府公共警告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亦无法摆脱行政法原则的映射效果。政府公共警告的实际运行应遵循合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准确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行政应急原则等法律原则之要求。只有在全面反映行政法原则的前提下,政府公共警告决策才更具有情境合理性。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92-96,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2012QNFX03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L11AFX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