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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分类调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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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准确了解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经营情况,分析和掌握不同经营业态特点,逐步建立我省食品流通统计分析制度,强化各类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责任,推进实施分类监管,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分类调研统计工作。
出处 《中国食品》 2014年第15期113-113,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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