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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高空坠亡”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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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层层林立的高层建筑使城市变成一座“钢铁森林”.同时,“高空坠亡”已成为一个新的危害人身安全的名词.对于“高空坠亡”赔偿主体的确认,尽管公众一般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作为首要选择,但现实中争议甚巨.谁为“高空坠亡”赔偿埋单,成为当下热点.
作者 郭婧芳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8期22-2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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