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法》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于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做出适当的平衡,避免国家权力的滥用,防止公民权利受到任意的侵害.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过于强调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对犯罪打击的强度和便利,对于人权的保障总是跟不上世界的步伐.此次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适度强化惩罚犯罪手段的同时,在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程序方面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作为受到《刑事诉讼法》规范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也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限制与扩张,贯穿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主线中.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限制与扩张也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和动态平衡.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8期56-58,共3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