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经四次审议,环保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做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出处
《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
CAS
2014年第3期54-54,共1页
Petrochem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