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市场运行中转售价格维持现象日渐频显。转售价格维持是纵向垄断协议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意指生产商或供应商要求独立经销商只能以前者规定的价格进行转售的行为。现代反垄断法并不当然禁止转售价格维持,而需对其进行详尽地合理分析;否则,就会“枉杀”那些有效率的转售价格维持,对市场有效竞争不利。我国《反垄断法》亦将转售价格维持纳入规制范畴并在第14条、第15条作了专门规定,
出处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35-38,共4页
Inter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