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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水土保持机构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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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均用简称)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机构行使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职责。本文就人民政府成立的不同性质的水土保持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在行政复议时如何确定复议机关等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作者 刘学文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2年第3期59-61,共3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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