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水利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提高执法理念,三项举措齐头并进,大力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切实做到“一支队伍对外、集中执法收费”,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的问题,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全省县级水利部门全部实行综合执法。二是建立健全系统内部协同执法机制。在执法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强化系统内部上下、左右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动执法和协同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下级之间以及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经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跨区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水利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与公安、法院、国土、环保等部门建立起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形成依法管水治水的强大合力。重点是大力推进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在水利部门设立水利治安办公室或水利警务区,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立水利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县级水利部门全部建立起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构,实现查处重大水事案件都有警力参与,重点水利工程都有警力保护。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2年第5期72-72,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