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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水政监察职能营造和谐的水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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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做好新时期水政监察工作,是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民生水利建设、营造和谐水法制环境的需要。注重法律宣传、强化素质提高、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地域合作是认真履行好水政监察职能的保证。本文从工作实践的角度对此进行了论述。
作者 韩光泽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2年第A02期67-68,共2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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