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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水工程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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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案情简介2012年6月15日,天津市水务局水政监察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津某供热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12年6月10日擅自凿井一眼,用于供热。当日,水政监察人员奔赴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并对公司法人陈某进行了询问,同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作者 王志强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3年第2期73-74,共2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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