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Q1:刘律师,你好!我丈夫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我和丈夫去年离婚了,女儿十岁归我抚养。但是因为我们只有一套房子,离婚后谁离开都暂时没有地方落脚,所以当时我们对房子有一个约定,我拥有房子40%的产权,女儿拥有50%的产权,丈夫拥有10%的产权。我们仍然住在一套房子里,分房居住。但是我前夫的所作所为出乎我意料,虽然离婚了但是他仍然时常对我和女儿暴力相向,为此公安机关还对他进行过处罚,可是他此后并没有悔改表现,仍然时常打骂我和女儿。
出处
《检察风云》
2014年第18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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