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汉字文化》2014年1期拙作《有历史记录的造字者的身份和动机》中提到武则天造字17个,但各书记录不一,少的12字(《新唐书》),多的19字(《宣和书谱》),同一本书也记有两数,如谢肇涮《五杂组》说有14字,在《新唐书)弑后命宗楚客制12字外,又从它书加2字,郑樵《六书略》说她“更造十八字代旧十六字”。一般说来,《集韵》18字比《六书略》18字形体比较规范,只要去掉误列的“生”(匝应对月),再改正4字:即改“月”所对“囝”为匝,改正通行本“授”右下“凰”内虫为王(可依楝亭本及《五音集韵》改),再改正“初”“墼”的写法就大致行了。
出处
《汉字文化》
2014年第4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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