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国是中国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中国法学理应努力的目标。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的确立,则为中国法治国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形成的《决定"六十条"》更是为此形成了重要历史契机,即:如何促进一个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和中国社会的繁荣,同时实现一个保障经济生活和中国社会繁荣的正当的国家权威与法律权威。"天道绝对"的法哲学建构,立基于中国内在问题的诊断以及审时度势,试图清理有关政治法、国家法和市民法等现代性法学话语在中国语境中的复杂纠缠,力图促进恢复共和本性,以建构并趋近有效保障人民权利、自由和幸福的可欲性理想图景。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CSSCI
2014年第9期91-113,共23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