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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的终极目标是完成影片的价值定位——中国电影的问道之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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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电影的创意,不能够离开两个相互关联的意义域。其一,是其"生成"的土壤文化产业,它更多地是针对文化产业的生产而言,而并不是针对艺术家个人的创造而言;其二,它是贯穿在电影的策划、生产、制作、发行,乃至放映的整个过程之中,而并不是仅仅针对电影的文学创作。不论是将传统的艺术观念与创意观念的比较,还是将经典的审美理论与创意理论相对照,都不能忽略创意最原初的使用域之所在。
作者 贾磊磊
机构地区 中国艺术研究院
出处 《电影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60-66,共7页 Film Ar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英]克里斯·比尔顿著.向勇译.创意与管理:创意产业到创意管理新世界出版社,2010.1,5.
  • 2DavidHesmondhalgh著.文化产业.廖碾君译.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6.5.20,19,2,22.
  • 3大卫·帕金森著,陈雅云,吴玉译.改变电影的100个观念(100 Ideas That Changed Film).台北市:脸谱、城邦文化出版,2013.42.
  • 4贾磊磊.功夫:中国影视走向世界的桥梁首届北岳恒山·中国武术文化产业(国际)论坛主题报道.中国电影报,2005-10.15.

同被引文献41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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