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调整权益广,现有法律框架内却暂未形成完整的、与其特点相契合的专有保全制度,因此难以阻断破产财产流失,无法给予债权人更周全的保护。本文以实证分析、比较法学为视角,对现行破产法中关于保全环节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视,剖析保全制度在破产实务中的现实意义,并分析域外立法经验,结合民诉法中关于保全制度的规定,针对破产案件的特点,从申请主体、提出时间、保全效力、保全措施、担保财产、措施调整、法律责任、错误保全赔偿等环节切入,对破产保全制度的构建与运用提出看法。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17期57-6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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