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2014年2月,最高法院已发布26个指导性案例的固定体例,表现为:标题+关键词+相关法条+裁判要点+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总体而言,上述指导性案例在进一步阐明或细化相关法律原则或法律条款的含义和范围、为类似待决案件的参照适用提供较好指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已发布的部分指导性案例在内容、形式、指导力等方面均存在不可忽视的内生性缺陷,导致待决案件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检索不准确、识别不精准以及适用不积极的现实境况。对此笔者提出,从具体制度层面而言,一是明确应当参照的效力载体;二是明确案例援引的路径和方法;三是改革裁判文书结构并强化裁判说理。从操作技术层面而言,一是完善案例编写规范;二是建构本土化识别技术;三是规范案例产生过程和发布平台。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17期77-8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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