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能料到,一个县财政局农财岗的负责人,却是位小权大,凭借负责管理支农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的特权,多次收受支农项目实施人好处费、感谢费达173400元。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支农资金损失一百万。此案由海南省琼中县检察院侦查终结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1973年2月,庄光锋出生在海南省文昌市,具有中专学历的他,当上了琼中县财政局农财岗负责人。专门负责管理支农项目申报拨付工作,可谓位小权大,有求于他的人甚多,正因如此,时年36岁的庄光锋已经伸手收受贿款。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8期20-21,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