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抽象或具体行政行为。当前行政违法行为在行政领域大量存在,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检察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还存在严重的立法缺位和执法缺位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具体明确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为的监督权,强化检察监督手段将检察建议与行政公诉结合起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同时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刑事部门与民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合力,才能及时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出检察权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8期44-45,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