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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意外身亡 相关各方共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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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13年4月,方某某与丈夫李某某经曾某某招聘,在曾某某经营的九师一六五团砖厂务工,由曾某某统一安排食宿。2013年8月31日晚,李某某用砖厂烧砖的煤炭在宿舍内烧水洗澡后煤气中毒,其随后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一六五团砖厂的所有权属于一六五团建材厂。高某某承包经营该砖厂合同期满后,在未告知一六五团建材厂的情况下,非法将砖厂承包给曾某某经营。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家属诉至法院。
作者 耿辛坪
出处 《当代兵团》 2014年第1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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