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精神,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3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