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用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或将在24小时内紧急召回。食品召回分两种级别《办法》对民众非常关注的食品召回制度明确规定,拟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将食品召回分为紧急、一般两种召回级别。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食品适用于紧急召回制度。
出处
《中国食品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26-26,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Institute Of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