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浦县院:建立非执法岗位检察官参与办案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有效化解基层院人少案多的矛盾,充分挖掘和利用检察资源,近日,合浦县检察院出台规定,建立了非执法岗位干警参与办案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是具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资格的非执法岗位检察官(如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技术科等部门的检察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由个人自愿报名、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院里统筹安排到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办案业务部门办案。
作者 冯祖宏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第8期I0003-I0003,共1页 Prosecut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