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可按照经济体制转轨的不同阶段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党的十六大之前是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而党的十六大之后则进入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在这两个阶段政府的职能作用是不一样的,第一个阶段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要弥补市场的缺位,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进入第二个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转向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继续直接参与市场资源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是针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状况,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分析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职能演变趋势和转变的特点,才能找到政府职能转变的症结所在,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推进这项改革。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43-47,共5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