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正式在宪法中确立,标志着我国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自此,依法治国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在国家治理中无疑占据重要地位。从依宪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来看,无论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手段,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都与依宪治国密切相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本身就是依宪治国的产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离不开宪法的规范和保障,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准绳。
出处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0-13,共4页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