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以农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调动了农民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体制的日渐完善,这一制度无法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经营模式,限制了土地无法与高效农业相关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增加了生产成本,不利于农业经营效率的提高,急需变革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在这一背景下,农民股份合作制应运而生,它有力促进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有效增强了农业区域竞争力,大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并可以有效化解当前农村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78-80,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