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西欧制度为参照系,采用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综合律例和刑案,对清代命盗重案中调查和判定事实的相关程序规则及其实践进行功能分析,阐释其制度安排与功能实现的对应关系,说明相关制度的功能缺陷或特点,并力图揭示其制度设计深层的结构性机理。本文认为,清代相关程序制度在确定管辖、证明标准及纠错等方面功能显著,而在限制公权力方面明显薄弱。同时,当时制度旨在通过疏防查参、扣限审结和错案追究等机制,由政府系统内部的实体性管控,实现督促勤政功能,并以此作为限制权力滥用的替代性手段。这种功能安排和制度设计与政治结构密切相关,是当时高度集权的政府机制的产物。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87-600,共1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BFX011)
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项目(ANR)"Legalizing Space in China"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