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旨在澄清男女平等就业概念。对中外44个政策法规文本和35名雇主、92名女性求职者访谈资料的分析表明,中国政策文本兼顾了注重同等对待的形式平等和关注结果的实质平等,但忽视对间接歧视的规定,对女性的就业保护也隐含了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雇主与女性求职者的理解主要停留在形式平等阶段,且很多人所持的是认同男女传统分工的有限的形式平等观念;就业实践中存在各种公开的、隐蔽的基于性别因素的区别对待,形式平等也不能保证,且很多人都能认同,甚至对性别歧视存在集体的无意识。基于现实,应该逐步追求从形式到实质的平等。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2014年第5期138-145,共8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男女平等就业的社会政策研究"(09BSH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