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缓刑适用率偏低及缓刑适用不规范的现象与缓刑适用制度本身的缺陷存在很大关系。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缓刑适用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正,但是其具体的修正内容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对缓刑适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来促进和实现缓刑的扩大适用。为此,需要进一步采取以下制度革新措施:完善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建立缓刑适用的人格调查制度,以及改进缓刑适用的司法程序。
出处
《法治研究》
2014年第9期105-112,共8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2014年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轻微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情节运用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HB14FX046)
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点项目"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刑法修改宏观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WZD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