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信部通知要求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同时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刊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作者 本刊讯
出处 《中国建材》 2014年第9期34-36,共3页 China Building Material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