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四种情形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根据该《规定》,四种情形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根据我国法律,“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①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②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③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④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