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5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回顾历史,预算法1994年出台后,早在1997年就有过修法动议,2004年即提上修法议程,其后一波三折,直至2009年重新上路,2011年修法草案提交初审后,历经四审方成正果。屈指数来,预算法的修改跨越了十年时光,这在中国立法史上并不多见。预算法曲折的修法历程,恰恰证明了财政预算对于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地位。预算法的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可能直接牵扯到国家兴衷、民众福祉。治国应以理财为核心,正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27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