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立口供任意性法则是防止刑讯逼供、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口供任意性法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删除刑事诉讼法第118条关于讯问时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的内容。必须明确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的界定,并对不具备任意性的口供自动排除和裁量排除的范围予以明确。强化口供任意性的权利保障,明确规定口供任意性的证明主体和证明标准。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39-144,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