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政策赋予了审计机关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生态环境与环境监管现状要求审计机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审计.国家审计应当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的守护者、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者、监管能力的评判者、政策制定和完善的推动者、政策执行的协调者等五个方面的作用;要从组织管理和审计实务两个方面采取具体应对措施,并围绕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确立国土空间开发审计、节能减排审计、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审计、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审计四个方面的重点审计内容;要建立审计跟踪、审计会商、审计整改、公众参与、审计专报五个方面的审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