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1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现将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出处
《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2014年第8期5-5,共1页
Architectural Glass and Functional G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