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 (张逸) 2014年7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进行调整。按照通知,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在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据介绍,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上限为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将达到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出处
《中国教师》
2014年第16期4-4,共1页
Teacher’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