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委托经营方式在上市公司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是,委托经营形式下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方法近年来一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较大争议,也是监管当局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确定委托经营方式下的合并范围以及如何编制委托经营方式下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控制的重新定义对委托经营形式下的控制主体进行界定,研究委托经营下合并范围的确定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出处
《财会学习》
2014年第9期51-53,共3页
Accounting Learning
基金
北京市长城学者计划(编号:CIT&TCD201303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