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责任支出相适应制度”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深化财政改革目标和任务,这是引领财政推进各项改革的行动指南。资产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优资源(资产)结构为牵引,以建立“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为目标,以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为重点,进一步理清改革工作思路,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全力推进资产综合管理水平上新的台阶。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4年第28期5-7,共3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