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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要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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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腐败,要有“零容忍”的认识,更要有“下得了手”的行动。对于反腐,“力度”比“态度”更重要,“效果”比“信念”更重要。将反腐上升到改变党和国家面貌的高度,源于对腐败问题的深切思考:如果手握权力的国家公仆,堕落为以权谋私的人民公敌;如果“保护社会共同利益”的权力机关,异化为“追求自己特殊利益”的特权集团,不仅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背道而驰,更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水火不容。对于反腐败,必须拿得定主意、“下得了狠手”。
出处 《党课》 2014年第18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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