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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以致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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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至、致二字的区别是明显的:至,本义为“到”;致,本义为“给与”,引申为达到,如“学以致用”。 这两个字与“以”组成“以至”(“以至于”)、“以致”,都是连词,都用在下半句的开头,表示由前半句而形成的结果,所以容易混淆致误。以至(以至于)、以致的区别在于表示的内涵不同。
出处 《新读写》 2014年第10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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