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突出表现为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理论灌输教学模式,推广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法。但是当前公安院校法学的案例教学表现出一些不足,例如在案例选择上所选择的案例缺乏真实性和典型性,在案例分析上缺少深入探讨和充分讨论以及案例教学过程中仍然表现为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参与不足等等,因此,需要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8期186-18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