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西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刊讯(记者徐光明)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2014年下半年,江西省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交流轮岗的对象为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校长和教师,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
作者 徐光明
出处 《江西教育(管理版)(A)》 2014年第7期78-78,共1页 Jiangxi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