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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再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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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目前下发通知,调整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新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4年第9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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