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这个能力不是人人都具有的。根据通则的规定,从年龄上说,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人。从精神健康状况上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4年第9期30-30,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