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实践的快速发展,应对我国出口企业接受国际反倾销调查的需要,2013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新成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在除金融业以外的企业执行。“新成本制度”明确规定了主要行业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法等内容,并指出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作业成本法、变动成本法,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核算体系及包含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的现代成本管理制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47-49,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黄淮学院2012年会计学重点专业教学改革项目
黄淮学院2012年校级教改项目"3+1"培养模式下本科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编号:2012XJGLX0912)阶段性研究成果